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有哪两种模式
(一)依申请保护。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后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依申请保护模式又被称为“被动保护”模式。因为在这一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口的措施。
(二)依职权保护。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若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的,将主动采取扣留和调查处理措施。由于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因此这一模式又被称作“主动保护”模式。应当注意的是,依职权保护模式仅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形。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备案
有什么好处
知识产权备案并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予以保护的必要条件。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好处主要在于:
(一)知识产权备案是海关依职权对侵权货物主动进行调查处理的必要前提。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向海关办理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即使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无权主动中止其进出口并对侵权货物调查处理。
(二)有助于海关及时发现侵权货物。尽管知识产权权利人备案后,发现侵权货物即将出入境时仍需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备案时已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联系方式、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等提供给海关,使海关在发现侵权嫌疑货物时能够及时主动予以扣留,节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相对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在“主动保护”模式下,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所需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相反地,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则必须提供相当于货物等值的担保,担保金额有可能超过10万元。
(四)减少侵权货物进出口的可能性。尽快办理知识产权备案,可以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预警和威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尊重知识产权。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和进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维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