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参展与投诉须知 |
| 第二条 |
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保护办")设在大会现场组委会办公室内,是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接受展品质量和知识产权投诉的唯一机构。保护办负责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期间法律咨询及协调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投诉,即受理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期间发生在展览现场的展品质量纠纷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大会邀请工商、质监、检验检疫、卫生、专利、版权等执法管理部门驻会处理投诉,投诉电话:0579-85195526。 |
| 第三条 |
投诉人须通过保护办,方可对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期间发生在展会现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提出投诉。如因未通过保护办,而与涉嫌侵权方进行干涉,在展览现场引起纠纷以致影响交易秩序的,大会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将引起纠纷的人员当场请出展馆。 |
| 第四条 |
参展企业须保证其所有展出商品的质量,能提供必要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须保证展品、展品包装、装潢宣传或展位的任何展示部分等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包括所有知识产权;进口展品则必须提供官方的检验、检疫证书及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